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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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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3/11/7 17:47:52
各系(部):

为深入了解半学期来教学工作运行状态,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十一周至十二周(1111日至1122日)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除按每学期开展的教学秩序检查外,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教师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特别是普通专科专业教学大纲的编写及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材、教案(含实训指导书、课件)等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是教师的教态及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过程及时间安排(概念是否准确、重点是否突出、条理是否清楚、课堂纪律及学生状况)、“五带”情况。

(三)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

(四)教师开展辅导答疑的情况。

(五)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上课出勤、课堂听课和完成作业的质量等情况。

(六)教师调课及补课情况。

(七)听课情况。

二、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分教师个人自查、系(部)检查和学院教务处检查三个阶段。

(一)教师个人自查阶段:时间为第十一周(1111日至1113日)。由教师个人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对自己本学期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自评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进行整改。

(二)系(部)检查阶段:时间为第十一周(11月14至11月19)。由系(部)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本教学单位实际情况,通过逐一检查、听课、交流等方式对系(部)全体教师本学期来的教学工作进行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检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请各系(部)在11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提交至教务处王子映老师处。

(三)学院教务处检查阶段:时间为第十二周(11201122日)。由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教学资料和文件档案、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检查半期以来的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根据学院检查内容和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全面自查,认真做好期中教学工作总结。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系(部)领导要根据本单位教学运行的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制订周密的检查计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杜绝走过场。

(三)各系(部)要认真检查,全面总结。中期教学检查结束后,依据各系(部)检查总结和学院检查组总结,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检查情况交流通报会,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教学工作考评范围。

(四)各系(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三年十一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