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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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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5/3/2 18:42:45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于2014年3月4日正式上课。为了认真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监控管理,学院决定于3月3日—3月13日进行开学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专兼职教师、相关管理岗位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文件

1、任课教师所承担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

2、备课量达到两周(或至少3次课)的提前量。

(二)教学条件

1、教材是否到位

2、教室和教学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3、实验实训条件是否满足

三、检查方式和程序

(一)教师教学文件检查

1、检查程序

    教师自查、教研室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系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教务处收集汇总并检查、教务处处长审查并签署意见。

2、检查要点

对照课程表检查每位教师任课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和课件是否齐备,备课量是否达到要求的标准,以及备课质量情况。

3、检查依据

教学大纲参见《教学大纲管理条例(试行)》(川电机职院教【2013】9号),授课计划参见《关于授课计划的有关规定(试行)》(川电机职院教【2013】10号),教案检查评分标准参见附件一。

(二)教学条件检查

通过岗位责任人的自查,任课教师信息反馈,关联各方信息反馈作为检查的依据。由教务处及学院分管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1、教材到位情况以3月3日为最终时间节点,需全部发放到位。以教材发放签字记录为准。

2、教室和教学设备设施完好情况以3月3日为最终时间节点,如有需要损耗损坏维修的需及时提交维修或申购报告。检查内容包括各类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体育运动场的教学设备设施完好情况、照明情况、清洁卫生(含门前三包)及安全隐患情况

3、实验实训条件主要检查卫生、安全、定置定位管理情况,设备设施清洁保养和完好情况,以及实验实训室对实验实训课开出的准备情况,包括课内实验指导书、专周实训指导书(专周实训方案)、专周实训安排表、及实验实训设备、设施、工具、耗材采购计划;实验实训室(含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等)系统、软件安装、使用及完好情况。

四、检查时间节点安排

本次开学教学工作检查分个人自查、系(部)审查和教务处检查考核三个步骤。

(一)教师个人自查:时间为3月3日至3月5日。由教师个人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对照开学教学检查内容,对自己本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二)系(部)审查:时间为3月5日至3月6日。系部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对本系部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治安一是资料是否齐备,二是备课量是否达到要求,三是教学文件的编写质量评价。

(三)教务处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9日至3月12日,由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任课教师教学文件进行终审和统计,并对开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在3月内及时对开学教学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讲评。

(四)对教学条件的检查以3月3日为考核时间节点。但对实验实训课开出的准备情况,在开出课程前2周完成。

五、检查要求

(一)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开学教学检查工作,要根据学院检查内容和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全面自查,认真做好开学教学工作准备。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急促,全体任课教师一要理解当前学院面临的实际情况,二要抓紧时间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三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开学教学秩序的平稳和课堂教学质量。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开学教学检查工作,严格系部和教研室两级教学文件审查签字制度。系部和教研室在审查教学文件时不仅仅是查看资料情况,更要结合学院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对于不合格的教学文件要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明确时间节点敦促落实。

(三)各系(部)在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相关记录,认真填报相关检查表格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按时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相关管理岗位责任人在3月5日前完成自检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

六、检查结果的处理

(一)对各层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整理归纳,并对教师本人提出整改意见和实践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二)教师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一式两份签字以后,一份交教务存档,一份教师留底。

(三)开学教学检查结束后,依据各系(部)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和学院教务处检查情况,学院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总结开学教学准备情况和检查情况。

(四)本次检查结果的相关指标将纳入教师及系部月份和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