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学院考试工作相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
二、考试组织
考场主任:熊峰
巡考员:边成敏、张洪波
考务工作人员:向菊红、刘梦瑕
考务办公室设在综合楼1-11办公室。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2015年9月21日14:00全体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在教学楼1-21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二)每堂考试的监考员要督促学生维护好考场内清洁卫生。
(三)各班级辅导员考前要对参加补考的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教育,积极正面宣传学院考试相关规定,并将川电机职院【2013】13号《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条例》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强调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按照监考员指定位置就坐。
(四)根据学院监考工作安排,监考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私自调换监考考室,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教务处书面申请,考场主任书面批准。
(五)考试期间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认真复习备考。
(六)201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在教学楼教师办公室进行补考集中阅卷。每堂考试结束后,相关任课教师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到教师办公室阅卷,试卷评阅后,教务处组织复核,抽查,要求严格按照阅卷规则阅卷,确保阅卷工作的规范。
(七)教务处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学生补考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2015年10月9日审核、公布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
1、考场规则
2、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条例
3、监考员职责
4、阅卷规则
5、补考学生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