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学院考试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0:40,下午15:00—16:40,晚上19:00—20:40。
二、考试组织
主考:熊峰
巡考:唐红燕、白军福、郭涛、苟杜梅、张洪波、边成敏
考务工作人员:向菊红、刘梦瑕、曾芳芳、伍俊霖、张吉
安全保卫:贾雷
后勤医疗:庞兵
考务办公室:试卷收发在教学楼1-09室,考风考纪教育在教学楼1-22办公室。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考务培训会议:2016年1月15日下午14:00全体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行政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考务培训会议。
(二)考场卫生:根据教室卫生责任区,各系部负责组织各班级打扫各考场清洁卫生。各班级辅导员负责每堂考试考前考场清洁卫生,各系部检查和考核。监考员负责监考当堂考试考场清洁卫生,巡考员检查和考核。
(三)考场布置:考室分布见考试日程安排表,按照2016年1月18日9:00—10:40第一堂考试安排,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布置本班所在的考场,要求将考场内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彻底清除干净,布置好黑板、小件物品存放处,在考生座位的左上角张贴好座位号,各系部负责检查和考核,教务处张洪波和边成敏负责检查和考核。
(四)考场信号设置:教务处王强老师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在考前调整好电铃信号,要求每堂考试前15分钟、考试开始、考试结束均有铃声;团委郭明刚老师负责安排广播站同学在考前30分钟开始广播2遍考场规则。
(五)考生参考组织:各系部、各班级考前须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积极正面宣传学院考试相关规定,强化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并将川电机职院【2013】13号《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条例》、《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传达给每一位考生。
(六)根据学院监考工作安排,监考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私自调整监考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系部和教务处书面申请,系部负责人和主考签字批准。
(七)根据学院巡考工作安排,每堂考试巡考员须巡视考场两遍以上,严肃、认真检查各考场监考员履职尽责情况和考场考风考纪情况,并做好巡考工作记录。
1、张洪波和边成敏两位巡视员负责全面巡视;
2、学院本次考试巡视组分为两个巡视小组:
第一巡视小组由张洪波、郭涛、苟杜梅组成,张洪波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巡视教学楼1、2、3层;
第二巡视小组由边成敏、唐红燕、白军福组成,边成敏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巡视教学楼4、5层。
(八)每堂考试结束,监考员须认真清点试卷份数,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认真整理试卷,由考场工作人员清点、验收合格、签字完毕后监考工作结束,方可离开。
(九)考试期间若发现学生违规违纪现象,各系部负责人及学生管理干事负责教育和处理本系学生,并报学工部辛媛媛老师处及时拟定并公布处分文件。
(十)考试期间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利用晚自习和非考试时间到图书馆或寝室认真复习备考,任课教师要结合课程实际组织课后辅导答疑。
(十一)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在各系(部)办公室进行期末考试集中阅卷。每堂考试结束后,系(部)教学秘书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到系(部)办公室阅卷,试卷评阅完成后,各系(部)要组织复核无误后交教务处检查,张洪波负责检查电子信息工程系和机电工程系阅卷工作情况,边成敏负责检查基础与思政部、经济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阅卷工作情况,要求严格按照阅卷规则阅卷,确保阅卷工作的规范。
(十二)2016年1月22日前各系(部)教师在实训综合楼423微机室将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连同平时成绩登记表、试卷、考场记录单交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向菊红处复核,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特此通知
附件:
1、考场规则
2、监考员职责
3、阅卷规则
教务处
201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