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学院考试工作相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7日,下午16:30—18:10, 下午19:00—20:40
二、考试组织
主考:熊峰
巡考:张洪波、边成敏
考务工作人员:向菊红、曾芳芳
考务办公室:试卷收发在教学楼1-23室。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2016年3月14日14:00全体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在教学楼1-08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二)考场卫生:根据教室卫生责任区,各系部负责组织各班级打扫各考场清洁卫生。监考员负责监考当堂考试考场清洁卫生,巡考员检查和考核。
(三)考生参考组织:各系部、各班级考前须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积极正面宣传学院考试相关规定,强化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并将川电机职院【2013】13号《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条例》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传达给每一位考生。学生必须带上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根据学院监考工作安排,监考员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私自调整监考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系部和教务处书面申请,系部负责人和考场主任签字批准。
(五)根据学院巡考工作安排,严肃、认真检查各考场监考员履职尽责情况和考场考风考纪情况,并做好巡考工作记录。考试期间,各系部负责人须到考场巡视和检查。
(六)每堂考试结束,监考员须认真清点试卷份数,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认真整理试卷,由考场工作人员清点、验收合格、签字完毕后监考工作结束,方可离开。
(七)考试期间若发现学生违规违纪现象,各系部负责人及学生管理干事负责教育和处理本系学生,并报学工部辛媛媛老师处及时拟定并公布处分文件。
(八)2016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在各系(部)办公室进行补考集中阅卷。每堂考试结束后,系(部)教学秘书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到系(部)办公室阅卷,要求严格按照阅卷规则阅卷,确保阅卷工作的规范。
(九)3月23日前由各系部将补考成绩录入系统,并将成绩单和试卷交教务处向菊红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考场规则
2、监考员职责
3、阅卷规则
4、补考学生名单
5、补考日程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