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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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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4/6/12 11:10:34
 

各系部、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beat3652015届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活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模范地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补考;曾获得奖学金,被授予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在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获得三等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集体荣誉感强,群众基础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四)基本功考核过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

(五)工作积极主动,能胜任和完成本职工作,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曾为学校或班级活动做出积极贡献者。

(六)顶岗实习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

二、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各班级要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2014620日前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0%完成初选、推荐工作。

(二)班级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附上各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辅导员对本班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初审,并整理好本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评优推荐材料及时报送学生工作部陈小星处。

(四)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学生工作部公示优秀毕业生初选、推荐学生名单。对于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学生实习结束后,学院将结合学生实习考核成绩,学生工作部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后公布评选结果。

三、奖励办法

学院将给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授予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毕业生评优评先工作涉及毕业生就业,且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开展。

(二)坚持原则,公正公开。评优评先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确保质量。班级推荐人选学生工作部将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并向全体学生公示三天。凡学院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优资格,名额不予递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宣传典型,强化教育。在校各班级要以优秀毕业生评选为契机,加强对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毕业班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要教育获奖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离校前如有违反校规校纪、就业规定和文明离校规定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按照校规校纪予以相应处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

1、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含重修成绩)有不及格者。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弄虚作假者。

3、在评优评选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

4、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5、经学校认定存在故意欠费等行为者。

附件:201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201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