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学院现有部份学生申请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工作要求所有助学贷款需由学院统一回执后才能生效,现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学生贷款为“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需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面有贷款回执验证码)。由学院资助中心统一网上回执;
2、学生贷款为“农村信用社”与“农商行”办理的,需由各系部根据学生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完善《生源地信用贷款确认函》,由学院资助中心统一盖章;
二、相关要求
1、统计要求。各系统一收齐本系学生贷款资料后,按照《2016-2017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分银行完成统计工作。
2、时间要求。各系于2016年9月5日12:00之前将贷款回执资料与《2016-2017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纸质材料交学生事务大厅陈晓星老师处,《2016-2017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档发至邮箱:23491437@qq.com。
附件:《2016-2017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工部
2016年9月2日
2016-2017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