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学生及家长:
为切实做好学院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符合服兵役国家资助条件但未及时办理学费补偿的在校学生,可在以后年度补报或在申请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时一并申报,经研究决定,开展补报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对象:学院2013年9月以后应征入伍且还未申请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补偿的学生;学院已退役复学且未申请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补偿、减免的学生。
二、补报时间:每学年3月、4月、5月、6月、8月、9月。
三、补报申请材料
(一)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补偿:
1.申请者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表上须在征兵工作意见处加盖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原件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须在复印件上再次写明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准确到某某支行),开户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
(二)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生享受学费减免:
1.申请者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 填写、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表上须在征兵工作意见处加盖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原件一式两份。
2.《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5.申请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须在复印件上再次写明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准确到某某支行),开户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
四、补报受理部门
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行政综合楼1041办公室,联系教师:陈小星,联系电话:15884602573。地址:绵阳市经济开发区松垭镇隆康路10号。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资助中心规定,每年申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费减免上报一次。
2.学生申请时间如错过当年的申报时间,自动延至下年度申报。
3.学生如在参军期间未申报,也可在退役复学时一次性申报。
4.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到帐时间,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资助中心下发相关资金到账时间文件要求为准。
5.补报材料可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办理时出具户口本以证明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附: /upload/file/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docx
beat体育365官网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