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门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5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元旦”放假三天,1月1日(周四)至1月3日(周六)。其中1月1日(周四)的课程调停,1月2日(周五)的课程调到1月4日(周日)。
二、有关事项
(一)学工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教务处要落实节日前后教学安排,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假期期间,值周工作正常进行,但不再安排值班。
(三)加强假期学生工作值周和安全工作值周工作,后勤保卫处要做好节日期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院师生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