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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电机职院学〔2016〕18号-关于给予陈思余等3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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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6/4/25 9:16:44

经查实:

陈思余,男,建筑工程系2015级工程造价专业3班学生;廖肖肖,男,建筑工程系2015级工程造价专业3班学生。两名同学于2016年4月3日晚在校外生日聚餐期间酗酒,回宿舍后因身体不适导致呕吐,被宿管科送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赵中名,男,电子信息工程系2015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4班学生。该生于2016年4月16日晚在校外聚餐期间酗酒,导致酒精中毒,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被宿管科送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紧急治疗,险些威胁到生命安全。

以上同学在外酗酒影响恶劣,根据《beat体育365官网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试行)》第二章第二十条“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思余等人以下纪律处分:

陈思余,给予警告处分;

廖肖肖,给予警告处分;

赵中名,给予警告处分。

                     beat体育365官网学生处

                       201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