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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电机职院学〔2016〕17号-关于给予史志伟等8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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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6/4/25 9:13:20

经查实:

史志伟,男,经济管理系2015级会计电算化专业6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20学时;

杨江啸,男,电子信息工程系2015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3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22学时;

马小龙,男,经济管理系2015级会计电算化专业5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23学时;

丹巴泽郎,男,经济管理系2014级会计电算化专业1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28学时;

胡志强,男,机电工程系2015级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6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30学时;

阿比马强,男,经济管理系2015级会计电算化专业3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31学时;

陈星,男,电子信息工程系2014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1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32学时;

陶劲松,男,机电工程系2015级数控技术专业2班学生。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旷课累计达48学时。

根据 《beat体育365官网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十五条“旷课者,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之规定,决定给予史志伟等人以下纪律处分:

史志伟,给予警告处分;

杨江啸,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马小龙,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丹巴泽郎,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胡志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阿比马强,给予记过处分;

陈星,给予记过处分;

陶劲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beat体育365官网学生处

                        2016425